1 、施工工作范圍
1.1 室外構筑物 包括吸收塔基礎、增壓風機基礎、GGH基礎、煙道支架基礎、事故漿液箱基礎、工藝水箱基礎、石灰石漿液箱基礎、石灰石粉倉基礎、工藝管線支架基礎、排水坑等。
1.2 室內構筑物
包括脫硫綜合樓基礎、脫硫綜合樓框架結構、脫硫綜合樓封頂、脫硫綜合樓裝修、循環(huán)泵房及循環(huán)泵基礎等。
2 施工順序
2.1 接到監(jiān)理工程師的開工令后,首先開始施工吸收塔基礎、GGH基礎、石灰石粉倉基礎、煙道支架、增壓風機等。并確保在業(yè)主要求的里程碑日期前完工;
2.2 接著施工工藝管線支架基礎、排水坑、事故漿液罐基礎等項目。
2.3 按照業(yè)主的要求時間施工脫硫綜合樓:含脫硫綜合樓基礎、框架、樓面及設備基礎、封頂、裝修等;局部移交安裝, 終建筑完善。
2.4 隨后將本標段的其他項目在2005年7月31日前全部施工完畢。
3 施工方案
根據設計要求,布設測量控制網點,經業(yè)主和監(jiān)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后,作為本標段項目的施工控制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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